污泥回流比是污泥回流量与曝气池进水量的比值;一般通过调节污泥回流比来控制污水水质水量的变化,调控活性污泥回流比,是活性污泥系统故障时重要应急调控手段之一。
1、活性污泥回流比的定义:活性污泥回流定义上的理解是流入二沉池的沉降活性污泥需要重新抽升到曝气池首端,与在曝气池首端入流的污水、废水进行混合,以达到吸附降解有机物的目的。
1)活性污泥的回流是用于补充曝气池活性污泥的浓度,在整个曝气池范围内达到首末段的活性污泥循环流动和降解。
2)我们把回流的活性污泥混合液流量与进入曝气池首端的污水、废水进流量的比值作为回流比的计算依据,单位是“%”;通常控制值在30%~70%。
3)回流比在实际的工艺控制操作中,正面的操作调控作用不甚明显,但是在活性污泥系统故障时的应急调控中具有重要作用。
2、如何合理控制回流比?活性污泥回流比的正常控制值在30%~70%,也就是说回流的活性污泥混合液流量在曝气池进流污水、废水流量的30%~70%之间;那么控制高回流比和低回流比都是必要的。
*回流比控制在较小值的3种情况:
1)活性污泥在二沉池内沉降压缩性较好时,可以调低回流比。因为在调低回流比的时候,由于回流的活性污泥浓度会上升,最终到达曝气池首端的总量就基本保持不变。
2)进流废水处于高负荷状态,此时也需调低回流比进行应对。因为高负荷的进流废水通常表现出有机污染物浓度高、水量大等特点,大水量对活性污泥的冲击还是很大的,通常导致活性污泥在二沉池出现沉降不佳的现象;同时在大进流废水情况下提高活性污泥的回流比,势必导致污水、废水在曝气池的停留时间延长,其结果是活性污泥降解过量有机物的所需时间被缩短,降解效果不充分,活性污泥不易进入衰竭期,沉降性不佳。
3)控制较小的活性污泥回流比,有利于使沉降在二沉池底部的活性污泥延长静止时间。最终的结果是活性污泥将处于非常饥饿的状态,随后回流到曝气池首端就会出现惊人的吸附和降解有机物的能力。这在活性污泥负荷控制得当的时候尤为明显,大凡出现极佳处理效果的时候,都需要发挥活性污泥最佳吸附降解状态。
*回流比控制在较大值的3种情况:
1)回比控制在较大值有利于抑制在低负荷状态下活性污泥老化现象的发生。通过加快停留在二沉池中的活性污泥回流到曝气池首端,可以避免活性污泥在二沉池停留时间过长。如果停留时间过长的话,缺氧状态下的活性污泥更易发生污泥老化。
2)控制高回流比有利于在一定时间内加大活性污泥的抗冲击负荷能力。特别是发现突然的污泥负荷激增,那就有必要通过调整回流比,以提高活性污泥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其原理在于明显的提高回流比,相对的会在较短时间内提高曝气池首端的活性污泥浓度,依次应对高负荷的冲击。
3)另外需要加大回流比是在曝气池受到除负荷冲击以外的情况所需稀释曝气池混合液的时候使用。如pH值过高过低对曝气池混合液的影响时可以通过加大回流比来快速稀释曝气池内的混合液,以降低pH值变化对系统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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