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长沙市望城区低碳环保能源综合体项目(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约28.5亿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4000t/d,垃圾处理费单价限价109.9元/吨。
1、招标公告显示,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六区一县”)的生活垃圾均在长沙市城市固废处理场两期焚烧项目内处理,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平均进场量9500吨/日,已接近两期焚烧项目的最大处理能力。根据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口规模预测,2035年产生量将达到约14500吨/日,因此,新建垃圾焚烧项目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本项目采用实施方案招标,招标完成后再同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拆迁等前期工作。建设内容:长沙市望城区低碳环保能源综合体项目(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包括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4000t/d)、能源中心、储能中心和“零碳”智慧环卫等内容,协同处理市政污泥,展示城市固废处理、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运与终端处理等环保工艺技术。招标范围:招标人授予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投资、建设、经营权利;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望城区低碳环保能源综合体,为长沙市的生活垃圾提供服务(不含浏阳市、宁乡市,且为市固废场一、二期焚烧项目特许经营权之外的垃圾量)。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湘江以西片区。特许经营期限:暂定30年(含前期与建设期)。
2、合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即: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望城区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望城区人民政府授权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实施招标及前期工作。经过公开招标程序选定社会投资人,完成招标后,由望城区人民政府与中标社会投资人签订相关协议,中标社会投资人与望城区属国有平台公司成立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投资人和区属国有平台公司按照 85%:15%的股权比例出资。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开展综合体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本项目收益来自发电上网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不含飞灰螯合稳定化处理、收运及填埋费用)。
3、项目建设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 285164.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04583.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158.40 万元(含项目用地和环保安全距离范围内征拆费,暂估30000.00万元),预备费为 23374.20万元,建设期利息 12282.6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65.49万元。垃圾处理服务费: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确定投标控制价为109.9元/吨(基于暂定估算投资额285164.42万,不含飞灰螯合稳定化处理、收运及填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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